6月17日下午,灵山县平陆运河法庭正式在陆屋人民法庭揭牌成立!这也是广西首个以“平陆运河”命名的法庭,该法庭的成立将开启平陆运河项目司法保障的新篇章。
灵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高钊,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春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宾子照,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刘家文共同揭牌。陆屋镇、旧州镇、沙坪镇相关领导、平陆运河法庭各审判团队法官以及“法润荔乡”青年普法志愿团成员参加揭牌仪式,仪式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伍迺海主持。 黄高钊在讲话中强调,县委、县政府将全力支持平陆运河法庭依法履职,陆屋、旧州、沙坪三镇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法院协同作战,按照上级部署,抓好具体落实,共同推进平陆运河项目司法保护工作。县法院要自觉把平陆运河法庭各项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平陆运河法庭各审判团队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解决好平陆运河流域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林春华在讲话中指出,灵山县平陆运河法庭挂牌成立,必将对平陆运河项目的推进发挥积极作用,对灵山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平陆运河法庭要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高效互动,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切实发挥“小法庭”“大作用”,妥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依法审判和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公正司法和文明司法结合起来,努力解决沿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宾子照在致辞中表示,新的形势赋予审判工作新的任务,灵山县平陆运河法庭的成立是灵山法院在“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举措,也是“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的生动实践。平陆运河法庭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成立专门审理涉平陆运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团队,努力擦亮法庭新品牌,打造新亮点,创造新经验,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揭牌仪式后,参加揭牌活动的领导、嘉宾一同察看了运河法庭办公室、审判法庭等场所,并举行了专题座谈会,各相关部门围绕平陆运河法庭今后的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建言献策。随后,与会人员前往平陆运河企石枢纽选址进行实地考察。 据悉,为更好服务经济战略实施,做好平陆运河项目的法治保障工作,灵山平陆运河法庭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和统筹协调,着力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从源头减少因运河工程引发的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二是依法高效审理涉平陆运河案件。组成专业团队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严厉打击涉平陆运河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精细化的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指导。主动为行政机关开展沿江土地征收、土地纠纷、房屋拆迁、财产补偿、群众安置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培训。对审查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助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 四是服务沿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宣传引导,进一步优化平陆运河沿线营商环境,为平陆运河沿线产业经济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